今天看了一則新聞, 說美國的Wal Mart被屬下的員工指控, 強迫員工超時工作, 而需要賠償至少七千八百萬美元... 再翻一下這家銷售界巨人的臭史, 原來之前還被加州的法庭判罰賠償一點七八億美金, 原因也是強迫員工超時工作, 違犯勞工法例...
看了這則新聞, 相信大部分的打工仔(例如本人...)都會心生羡慕, 怎麼老美的勞動法就那麼的有"人性"呀, 真的是會為勞方出面, 打擊市場大鱷; 回過來看我們中國地區的法律, 那怕香港也不能與之相比... 更不要說我們這個小小的澳門了, 勞動法根本就是為了資方利益而訂立的, 對工人的保障其實不多, 這也要把部分責任歸疚於原來澳葡政府那群垃圾.. 我們都期盼著有一天澳門政府的法律能夠完善起來, 做到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這一天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話說回來, 其實Wal Mart已經有多次被控告迫員工超時工作的記錄,不但沒有額外發給加班費,還不允許有休息時間, 還有一些性別歧視的案例, 反正這個全球最大的公司, 其對員工的態度, 實在是太難看, 太沒有風範了...
在世界級的大公司里(我所知道的都是些IT公司), 往往對員工作福利特別重視, 因為他們對員工的能力, 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要求很高, 所以他們也希望能把他們眼中的"好員工"留下來, 而為他們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以及改善那些可以改善的條件. 個人覺得這種做法是很正確的, 因為現代社會, 全球經濟一體化, 人才是流動的, 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高, 利用對一些固定資產的投資, 改善工作環境, 完善福利制度, 可以令到屬下員工專心工作, 不用為別的瑣事而煩心, 為公司貢獻最大的力量, 也進一步增加歸屬感, 最後把公司的事業當成自己的事業, 這種投資是有限的, 但收獲卻是無限的, 對公司自身的發展來說是絕對有利的.
相反, 在一些差的公司里, 往往努力地剝削員工的福利, 以至於稍為有點水平的員工不斷地找尋著成為"過塘肥魚"的機會, 對公司沒有歸屬感, 又如何能夠貢獻自己的力量呢? 於是公司的業績總是上不去, 慢慢變成靠剝削員工而苟活的垃圾公司, 在競爭的洪流之中被淹沒...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2 comments:
Hi!
How are you? I like quite a few songs too. Sorry I don't read Chinese. Only English. You are welcome to visit my blogs too. Take care.
Wal mark and other companies have difference in essence.(It doesn't mean i support Wal mark's action.)
Post a Comment